山东省黄金珠宝饰品商会
章 程
山东省黄金珠宝商会是由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经山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批准而成立的行业组织。
商会宗旨:团结互助、维权自律、搭建平台,凝聚合力,整合资源,共谋发展。坚持企业家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行业发展做贡献。
直属管理: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商会使命:向行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会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促进行业自律。
服务事项: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方面咨询服务。
组织引导: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展览展销、外出考察交流、互访,协助会员拓展国内外市场,寻找合作机会。
维权援助: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支持和引导会员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
行业交流: 办好商会交流平台和期刊,提供法律法规、企业宣传、办事指南、政策动态等,实现资源共享共赢。
文化宣导:加强与兄弟协(商)会的沟通交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和联谊活动,弘扬齐鲁文化精神。
政企协调:积极参加承办政府委托和交办的有关事项。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企业全称、工商登记注册正本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会员权利:
一、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商会活动、共享商会资源。
二、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获本会服务; 对本会工作提议案权、建议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按时交纳会费、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三、 积极向本商会提供有关信息;参加本会活动。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规定行使职权;选举或罢免商会领导班子人选。
会届规定:会员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
二、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获本会服务; 对本会工作提议案权、建议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按时交纳会费、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三、 积极向本商会提供有关信息;参加本会活动。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规定行使职权;选举或罢免商会领导班子人选。
会届规定:会员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